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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校内的“网吧”基本情况。
目前,在校内有“网吧”5家,共有电脑790台。其中:
1、星网吧:电脑310台,经营地址:义诚公寓 有经营许可证(湖北省工商、文化部门批准)。负责人:李志远。2003年由义诚投资公司引进经营。
2、单行道网吧:电脑100台,经营地点:教育超市(学生一食堂附近)有经营许可证(黄石市工商、文化部门批准)。负责人:刘思清。2004年由后勤集团出租门面经营。
3、海园网吧:电脑100台,经营地点:教育超市(学生一食堂附近)有经营许可证(黄石市工商、文化部门批准)。负责人:沈海国。2007年由后勤集团出租门面经营。
4、天诚网吧:电脑165台,经营地点:腾龙公寓 有经营许可证(黄石市工商、文化部门批准)。负责人:董小燕。2005年由后勤集团出租门面经营。
5、腾龙电子阅览室:电脑115台,经营地点:腾龙公寓 无经营许可证(腾龙公寓投资商与社会人员协议)。负责人:张秋萍。2005年由后勤集团出租门面经营。
以上网吧经营时间多数在五年以上。
二、校园“网吧”来源的说明及整治情况。
2000年前,在校园内经营的各类电子阅览室、网吧等经营户多达二十余家,后经学校和市政法委、公安机关整治,经文化、工商、公安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户有10家仍保留在校园内经营。主要目的是满足学校教学的需要,因为当时学校的电脑严重不足。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,教学设备每年的增加,部份网吧经营户逐渐退出了学校。2006年经学校和文化、公安部门商量,校园内仍保留4家“网吧”经营户,它们是:单行道网吧、星网吧、天诚网吧、腾龙电子阅览室。海园网吧是06年后由后勤集团出租房屋供其经营。学校综治办在此期间多次对以上网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,并协助公安机关对以上五家网吧进行安全隐患查处和整改。2003年后,院综治办、保卫处将在院内经营的网吧进行整治,共清理迁出校外“网吧”8家。2006年后,将在院内无证经营“网吧”两家进行了取缔。
三、校园周边的网吧基本情况。
目前,在学校周边的“网吧”经营户有十家。其中:①皇姑岭还建楼6家;②贾家湾3家;③刘家湾1家;④共有电脑1000余台。以上10家“网吧”均是03年校园扩建时由校园内或周边村子搬迁过去的。
四、“网吧”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。
1、通霄营业。校园内、外“网吧”经营户均有24小时通霄营业行为,严重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。
2、安全隐患。多数经营户经营场地面积小,电脑数量多,消防设施不齐全,存在安全隐患。
3、学生在“网吧”多数是上网聊天和玩游戏,根本上达不到学习的目的,甚至在网上观看黄色网站,或发布一些对学校有负面影响的贴子。08年就发生我院学生在“网吧”攻击黄石理工校园网事件,使我院校园网无法正常运转。
4、星网吧经营地在义诚公寓,义诚公寓属于社会管理模式。天诚网吧、腾龙电子阅览室地处腾龙公寓,腾龙公寓在委托学校管理之前,投资商与社会人员就已签订了经营合同,且合同期未到。
以上问题,院综治办、学工部、保卫处曾多次组织人力对经营户进行过督促、整改。由于院综治办、学工部、保卫处不是执法部门,权利有限,对经营户难以进行有效的处置。
五、对以上的问题整改建议如下:
1、后勤集团对合同到期的经营业主不得继续签合同;对在合同期未到期的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网吧经营的监督和管理,尤其是营业时间上的管理,必须确保在晚11:30前停业。
2、院综治办和后勤集团要联合对网吧经营业主加强安全、消防隐患的整改。保证消防器材按规定配备到位,安全通道畅通。
3、学工部、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,尤其是课余生活的引导与管理,指导学生安全、理智、规范、正确的上网,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影响正常的学习、生活秩序。
4、后勤集团要尽快起草校园电子阅览室经营管理办法,规范校园电子阅览室的经营和管理。
5、院综治办要积极与文化、公安等相关部门联系,加大对校园周边网吧整治力度。
院综治办
2010年3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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